澄清修改公告
通城县实验学校施工阶段造价控制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通城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1项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经与采购人协商,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现修正为“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3人”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及分值分配表下述条款要求澄清修改如下——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

体系认证

6

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证明材料为证书复印件及认证信息查询系统截图,否则不得分。

本地化

服务

5

1、供应商在咸宁地区有完善的本地化服务网点得基本分2分;2、根据各供应商本地化服务网点规模,面积******的得3分,其他供应商按照自身本地化服务网点面积与面积******的比值,按比例计算得分。(本地化服务网点须提供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及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3、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9时整”,现修正为“2018年9月17日上午9时整”。

 

 

 

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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