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通山县2018年枇杷有机肥代替化肥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依据通山县政府采购备案表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通山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其通山县2018年枇杷有机肥代替化肥项目(一期)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下述内容变更如下:

一、招标人联系电话

原要求:0715-8217046

变更后:0715- 2392296

二、基本技术指标表中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原要求:有机质>55%

变更后: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5

三、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

原要求: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7日23:59

变更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4日23:59

四、招标文件获取

原“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用户类型勾选“投标人(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变更为“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登陆(或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及开标时间

原要求:2019年1月14日上午9时整

变更后:2019年1月21日上午9时整

六、开标一览表(包1和包2)中综合单价

原要求——

包1单位:元/公斤,包2单位:元/吨

变更后——

包1单位:元/吨,包2单位:元/公斤

说明:包1综合单价不得超出960元/吨;包2综合单价=评标价=光叶紫花苕子报价单价×40%+箭舌豌豆报价单价×30%+紫云英报价单价×30%。

 

原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文件相关内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山县农业局

通讯地址:通山县水利局9楼

联 系 人:吴主任

电  话:0715- 2392296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

联 系 人:焦志凡

电  话:18120497720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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