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宁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咸宁财采计备[2019]002671号)的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人社政务服务一张网”信息系统改造接入硬件建设及软件开发各1项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项目澄清修改如下:
原包1(硬件建设)项目编号:XSZZFCG-20191200200000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的四、评分标准及分值分配中商务部分的“企业资质”部分:“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貳级及以上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澄清为:“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貳级及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
联 系 人:徐科长 电 话:0715-8235520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联 系 人:王芳 电 话:13886541116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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