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能一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律师及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能一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公司破产清算律师及审计服务各1项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能一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律师及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HY-2018CS-1015

3.采购内容:公司破产清算律师事务及审计事务服务各1项。

4.采购预算:各包具体采购预算(同采购限价)如下表

项目包号划分、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包号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

备注

1

包1(律师服务)

公司破产清算律师服务1项

人民币45万元


2

包2(审计服务)

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服务1项

人民币25万元


5.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及裁决法院的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事业组织);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① 包1(律师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司法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是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单(破产管理)》内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② 包2(审计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请于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

2.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便于理解,不管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还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在磋商文件及后期的响应文件内统称为“法定代表人”),须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3.获取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上午9时整。

2.递交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评标1室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查询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六、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能一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讯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15172533163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

联 系 人:焦志凡        电  话:18120497720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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