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智能制造增材制造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智能制造增材制造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智能制造增材制造实训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2025CS-0409

2、项目名称: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智能制造增材制造实训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27.252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1批实训室设备,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是中小微企业,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制造商为大型企业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04 14 日至2025 04 18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04 24 09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查询网站及期限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hubeihengyue.com/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地    址:咸宁市横温路职教园内(3路公交终点站)

联系方式:贾老师/0715-8897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

联系方式:章先生、陈先生/0715-8225086、13997509397、1562993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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