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市分行机关及各支行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磋商公告


致相关供应商:

根据需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拟采购“市分行机关及各支行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市分行机关及各支行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

1.2、项目编号:HBHY-2023CS-1103

二、采购内容

2.1、本项目拟入围供应商5家,共设置2个标段。其中:市分行及城区支行为一个标段,入围供应商1家,在支行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达不到标段要求且总入围供应商不超5家的前提下,市分行标段可增加入围供应商数量;崇阳、通山、嘉鱼、赤壁、通城支行一个标段,标段入围供应商最多4家。省市分行中标的服务供应商可为县域支行提供服务,详见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合格。符合前述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是分所的,其资质条件、评审标准等以分所相关材料为准。(要求: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至少应包含首页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2、具有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资格。(需提供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会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未被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在停业整顿期间;未被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处罚并在停止执业期间。(需提供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5、律师事务所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1)在为农行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过损害农行利益情形的;(2)近五年内与中国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发生过诉讼争议的;(3)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提供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6、律师事务所禁入情况。律师事务所所投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3.7、律师事务所回避情形。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8、律师事务所关联关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同一律师事务所总部(总所)、该律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提供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4.3领取方式:报名前,供应商应登陆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投标单位门户网站(https://e.abchina.com/jcgys/supplier/)申请注册(已注册的除外),具体要求参见网站公告。注册完成后,方可现场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下列加盖公章资料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还须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③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应登陆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投标单位门户网站(https://e.abchina.com/jcgys/supplier/)申请注册,并提供提交成功界面的截图。已经注册过的单位需提供登录后账号信息的截图(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注意: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需体现报名某个标段,即报名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需在项目名称后面备注“市分行及城区支行(或县市区支行)”字样。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4.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5.3、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5.4、本项目供应商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六、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邮    编:437000

联 系 人:章先生、周先生、陈先生

电    话:0715-8225086/13997509397/18671510553/15629933378

传    真:/

电子函件:3120057068@qq.com

七、声明

1.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列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3.项目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响应人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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