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终止公告
咸宁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咸宁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二次)

废标公告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1项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8月9日9时整在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开标、评标,且在2021年8月11日规定时间内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在结果公告质疑期内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质疑。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的规定,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评审,经重新评审后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报价存在畸高、畸低现象,导致最后得分差异较大,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后期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各投标人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名  称: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十六潭路北侧283号

联 系 人:聂力

电  话:15997945535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 系 人:周望

电  话:0715-8225086、18671510553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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