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至: (被邀请单位名称)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咸宁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咸宁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HY-2021XJ-0218
3.采购内容:择优选择一家认证机构完成咸宁市4家小微企业的认证咨询及审核发证等相关工作(相关认证咨询活动由中标认证机构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详见询价文件“项目需求书”
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0万元
5.服务期限:10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下列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供应商需满足的特定资格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1.应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证书;
6.2.出具的认证证书应具有CNAS认可标识;
6.3.认证行为至少近2年(2019年1月1日起)内无违法违规情况,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可并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内);
6.4.在湖北省内应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6.5.注册的体系认证专职审核员人数至少达到50人;
6.6.累计发放认证证书数量达到5000张以上。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须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询价通知书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上午9时整
2.递交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询价公告查询网址
http://www.hubeihengyue.com/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9号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715-8137576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
联 系 人:章先生
电 话:0715-8225086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 上一条信息:咸宁市中心医院停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下一条信息:107国道咸安绕城段京广铁路电力线迁改设计项目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