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咸宁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咸宁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光谷软件园A3栋5层CK248
成交金额:16.5万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谷涛、皮何玲、黄国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120057068@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通讯地址:咸宁大道168号住建大厦
联 系 人:韩聘
电 话:18672632270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望
电 话:0715-8225086/18671510553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