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20]-08576号文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湖北科技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校园卡及校园卡系统设备采购各1项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鄂采计[2020]-08576号
二、项目编号:HBHY-2020CS-0706
三、项目名称:湖北科技学院校园卡及校园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四、成交信息:
包1(校园卡采购)
供应商名称:武汉百纳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昌区南国苏豪北区(公寓式办公楼)1、2、3栋3单元16层3-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64900元
包2(校园卡系统设备采购)
供应商名称:武汉艾锦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东湖花园B座8层8028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1739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湖北科技学院校园卡及校园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HY-2020CS-0706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包1(校园卡采购) | 包2(校园卡系统设备采购 |
内容:11000张校园卡 | 内容:校园卡系统设备采购一批 |
六、评审专家名单:张志华(组长)、钟莉、卢涛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包一按人民币2000元计取,包二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
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120057068@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湖北科技学院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715-8129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林业局斜对面)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15-8225086/18727806142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