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崇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2020CS-0723
2.项目名称:崇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8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年
6.采购需求:崇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1项。
7.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如供应商服务质量让采购人满意,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招标公告查询网址
http://www.hubeihengyue.com/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崇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咸宁市崇阳县文昌大道与星斗路交口东北100米
联系方式:代院长/1897285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 雷燕/18871514811、0715-822508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雷燕/18871514811、0715-8225086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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