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信息化运维整体外包项目废标公告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信息化运维整体外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于2019年12月30日上午9时整在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开标,截止至开标时间,本项目2020年信息化运维整体外包1项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后期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各供应商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采 购 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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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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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