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两庭”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19]-31787号文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两庭”建设配备设备1项组织询价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两庭”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HY-2019XJ-1211

三、采购内容:“两庭”建设配备设备1项

四、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2日

五、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9年12月18日

询价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询价小组负责人:李小勇

询价小组成员:胡志华、曾青兰

六、成交供应商信息(包1)——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公司地址:洪山区苫风咀8号泰然南湖玫瑰湾13栋24层C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179003.96元

成交内容:“两庭”建设配备设备1项

交货期:60日历天

成交供应商信息(包2)——

公司名称:长沙时代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公司地址:武昌区中南路街武珞路628号亚贸广场A座27楼7号房A99-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109285.00元

成交内容:“两庭”建设配备设备1项

交货期:60日历天

成交供应商信息(包3)——

公司名称:咸宁市万保电器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咸宁市温泉路8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46760.00元

成交内容:“两庭”建设配备设备1项

交货期:60日历天

七、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质疑:

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盖章电子版传至邮箱:3120057068@qq.com。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109号

联 系 人:江科长

电    话:18007241466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联 系 人:王芳

电    话:1587195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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