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19]-29203号文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卷宗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1项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BHY-2019TP-1118

3.采购内容:卷宗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1项

4.采购限价:人民币210000.00

5.服 务 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请于2019年11月21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3.获取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时整(当天8时开始受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竞争性谈判公告查询网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hubeihengyue.com/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联系方式

  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8号

人:余科长

   话:0715-8158646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人:王芳

   话:138865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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