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19]-27385号文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云桌面租用及配件购买各1项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云桌面租用及配件购买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BHY-2019TP-1023
三、采购内容:包1(云桌面租用),包2(配件购买)各1项
四、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7日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9年11月15日
谈判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谈判小组负责人: 童玉云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马腾、余凤(采购人代表)
六、成交供应商信息——
包1(云桌面租用)
公司名称: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航天路9号
成交金额: 人民币116000.00元/年
成交内容:包1(云桌面租用)1项
服务期:三年
包2(配件购买)
公司名称: 咸宁市同康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咸宁市淦河大道4号
成交金额: 人民币102615.00元
成交内容:包2(配件购买)1项
交货期:15日历天
七、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质疑:
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120057068@qq.com。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8号
联 系 人:余科长
电 话:0715-8158646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联 系 人:王芳
电 话:138865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