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终止公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云桌面租用及配件购买项目废标公告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云桌面租用及配件购买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9时整在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开标,截止至开标时间,本项目包1(云桌面租用)、包2(配件购买)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供应商均不足法定家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后期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各供应商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采 购 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8号

联 系 人:余科长

电话:0715-8158646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联 系 人:王芳

电话:138865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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