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嘉鱼法院第二、三审判庭装修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19]-09820号文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嘉鱼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第二、三审判庭装修1项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如下: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清单及图纸”中工程量清单为单个审判庭(第二或第三审判庭)的清单,本项目的工程量实际为单个审判庭的两倍,故供应商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可以为单个审判庭的工程量,但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为两个审判庭的总报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

2019年6月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特此公告!

 

采购人:嘉鱼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嘉鱼县迎宾大道19号

邮编:437299

联系人:骆先生

电话:0715-6359333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

邮编:437000

联系人:焦志凡

电话:18120497720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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