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法院第二、三审判庭装修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19]-09820号文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嘉鱼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第二、三审判庭装修1项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如下: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清单及图纸”中工程量清单为单个审判庭(第二或第三审判庭)的清单,本项目的工程量实际为单个审判庭的两倍,故供应商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可以为单个审判庭的工程量,但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为两个审判庭的总报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
2019年6月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特此公告!
采购人:嘉鱼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嘉鱼县迎宾大道19号
邮编:437299
联系人:骆先生
电话:0715-6359333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
邮编:437000
联系人:焦志凡
电话:18120497720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