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18]-33988号函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1项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费项目
二、项目编号:HBHY-2019CS-0116
三、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1项
四、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公告日期:2019年1月18日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9年1月30日
磋商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
磋商小组负责人:刘侣萍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李天杨、王极斌(业主代表)
六、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
公司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2003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913800元/年
成交内容:物业管理服务1项
服务期限:3年
七、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质疑:
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860639697@qq.com
十、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各自承担人民币100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109号
联 系 人:廖朝晖 电话:0715-8388322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楼13A05室)
联 系 人:焦志凡 电话:18120497720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 上一条信息:隽水镇利和村十一组新屋湾组级公路硬化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 下一条信息:通城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地胶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结果公示